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法案規章管理
【本屆本會議事法規 】→【瀏覽作業】
法案名稱
臺灣省宜蘭縣議會議場錄音、錄影管理規則
議案編號
議字第19-002號
提案日期
2020/05/15
法案屬性
本會內規
目前進度
已決議
案件種類
修正案
提案會期、會次
第19屆 第03次 大會
三讀通過日期
2020/06/10
法規發布日期
條號
條文內容
附件
法規名稱:
宜蘭縣議會會議直播錄影公開辦法
第一條
宜蘭縣議會(以下簡稱本會)為落實議事透明公開之精神,特訂定本辦法。
第二條
本會除考察及現勘外,大會會議實況應透過網路全程直播;大會及委員會會議應全程錄影,於會議後十五日內將影音檔公開於網站至少五年。
第三條
本會所配置之直播及錄音錄影設備、原始檔案,均不得攜出會外。
第四條
會議進行當中,發言議員,對其本人或列席人員之發言內容,認有重播必要時,應請求主席裁定。
第五條
(刪除)
第六條
本會議員得請求複製本會公開會議之錄影。
第七條
本會錄影之播放、轉錄作業,除職司錄影人員外,其他人員非經議長之許可,不得擅為。
第八條
(刪除)
第九條
(刪除)
第十條
本會每屆會議之錄影,保存至少十年。
第十一條
(刪除)
第十二條
本辦法自發布日施行。